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1月12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廷礼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胡焯、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42人出席会议。
会议举行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有关拟任命人选情况介绍。会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及日程(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范围;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海波辞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玉辞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刚、雷思维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王中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命沈涧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代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副省长张世珍,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